再婚家庭继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我和妻子均属于再婚。我和前妻有一女随我
我和妻子均属于再婚。我和前妻有一女随我(在北京),妻子的和前夫的女儿原来判给男方(在哈尔滨)。我和妻子婚前曾有约定,将来生活条件好了,就把孩子从她前夫那里接来北京。 婚后我们的感情一直很好,唯一的心病就是,她总说前夫一家对孩子不好,心急火燎地打算把孩子从前夫那里要过来。现状就是,从我和妻子结婚那一刻开始,她的前夫就不打算再养孩子,我妻子现在是一门心思要把孩子接来北京。甚至有一次接孩子来北京玩,送回哈尔滨的时候,那个男人的全家都躲避不见。 就我来说,我喜欢那个孩子,但是心里有几个疙瘩解不开:一是现在家里条件
shange说的很有道理。我目前情况和你一样,我们4人一起过的还可以,虽然没有房贷,但我们也达不到北京的平均水平。有几点需要明确: 1.是否要抚养费,是你媳妇的事情,她愿意要就要,不要也罢,东北人你也知道,要不到把小命搭上,一点不值得。 2.孩子和妈妈连在一起的,没有要妈妈不要孩子的道理,请记清楚,除非你不要这个媳妇,永远善待她的孩子。 3.苦有苦的过法,要让孩子感觉到温暖。我家很节俭,卖废品,重复用水,不买衣服等等,但要让孩子营养跟上,在成长呢。 4.个人认为,对没有亲缘关系的孩子,如果你对他好,是在为你和你的孩子积荫攒福,有点迷信,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