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法律的问题谁能给解释一下我的父亲2001年去世了,最后留
我的父亲2001年去世了,最后留给我们三个儿女的遗嘱是房子归三个儿女所有,我的继母也知道此事。但是2009年的1月2日我的后母去世了,在处理家里的问题之时,我和姐姐才知道我的后母在2006年就和我的弟弟进行了私下买卖交易,现在的房子已归弟弟所有。 我就是想问问律师,像我继母这种做法,她有没有权利私下处理我的爸爸的房子,认可吗?他这种做法在法律上站的住角吗?我急需等待你们的回复。谢谢了
房子是 父亲的 还是 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 1 如果 房子是父亲的 那么 按遗嘱:房子归三个儿女所有 所以 继母没有得到房产 就提不到 卖给弟弟的事了 2 如果 房子是 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 那么父亲也只有二分之一的处置权 令外二分之一是继母的 那么 按遗嘱:你们三人 继承的 只是父亲的那二分之一 每人各六分之一 继母的二分之一 要是卖给弟弟 是可以的 那么弟弟 现在 就是 1/6 +1/2 继母只有权力处置自己的1/2 父亲的1/2 已经作为遗产 给你们了 继母没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