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次新增股东投资的账务处理问题一个厂比如在2月新增股东,盘存原资
- 一个厂比如在2月新增股东,盘存原50万,加上协商老股东无形资产2万,开办费2万,算54万,新股东投资6万,则第一次新增股东后资产为60万,做账时协商的无形资产和开办费均分别计入开形资产和管理费用-开办费分五年分摊,后4月又有新股东第二次入股,此次则协商按原来的资产60万又加上无形资产1万和利润2万(未按财务报表)为63万为第二次入股前的资产,请问协商的无形资产和开办费1万不计入财务账,直接按新增股东后各股东的比例分配利润,不做账务调整可不可以?
- 朋友 股权的协议划分和账务处理不是一回事。
股权的划分可以参考很多因素,将多种因素货币化后,据此进行股权划分、出资金额。
账务处理(包括验资)要遵循历史成本原则。
以上两者之间的差异通过会计科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来处理。
不再阐述概念了,就是论事(不涉及股权划分问题):
1、无形资产和开办费无法计入资产:除非贵公司办理无形资产验资。
账务处理必须延续以前帐,假设以前一做过
借:银行存款 45(公司注册成立时验资)
贷:实收资本-A 45
借:存货 43
管理费用-开办费 2
贷:银行存款 45
2、新股东投入(办理验资、增资手续)
股权计算:6/(50+2+2+6)=10%
新增6中5计入实收资本、1计入资本公积(在验资报告中会体现)
结果实收资本中 5/(45+5)=10%
借:银行存款 6
贷:实收资本-B 5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1
第二次增资时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