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案例分析?王X婚后多年未生子女。一九六0年收养了一名6岁的
王X婚后多年未生子女。一九六0年收养了一名6岁的男孩,取名叫王甲X。王X夫妇对养子非常疼爱,精心抚养。一九七0年王X之妻病故。王X和养子王甲X相依为命,共同。一九七七年,王甲X找了对象,结婚另过。但他对养父仍很关心,常来探望,并帮助做家务,生活上给予照顾。王X单身一人生活,虽有养子常来照顾,仍感到孤单、寂寞,经人介绍,找了一个老伴,老伴过门时带来了独生女儿,名叫赵X,已经参加工作。王X对赵X也很喜爱,一家三口,关系很和睦。王甲X对养父的再婚有些意见,但又不便干涉,所以自继母过门后,便很少来探望养父了。一九
属于王X家的祖传的六间房屋是王家的财产, 在王X去世后依据当时的政策返还的,王X在生前并没有此财产的所有权,那么就不能成为他去世时报遗产,既然不是遗产,就不存在继母的继承和其女的代位问题。 该房产是王甲X依据当时的政策取得的,即为王甲X从政府手中直接取得的个人财产,不存在“继承”问题。赵X无权染指。 这是书上的安全题吧?如果是真事,这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早已超过诉讼时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