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由于丈夫的出轨,我选择了离婚,当时有一处房产协议?
2011年3月,由于丈夫的出轨,我选择了,当时有一处房产协议归我,(此房当时是买的二手房,一直到离婚也没过户,)后来到2012年1月,看在孩子的份上,我同意了丈夫复婚的请求(因为小三没离婚),复婚后此房产过户到丈夫的名下(因为要做房贷,他有住房公积金),现在发现,他们并没有断,我无法忍受这样的婚姻,我想离婚,此房是否属于婚前财产,我想要回此房的所有权,是否可行,请给予帮助。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这房子是你的就可以,因为已经过户所以是你老公的房子,你把过户的手续当证据应该可以要回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