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购入的固定资产未提折旧,现在能否补提
几年前购入的固定未提折旧,现在能否补提
 一、 补提固定折旧的会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累计折旧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注意:不涉及本年的利润调整。   二、补提固定资产折旧的税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1996]79号)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所以,当年补提以前年度固定资产折旧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案例1]   [案情说明] 2002年5月20日君洋财务服中心受托对木仁(龙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所得税汇算检查时发现,木仁(龙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份投入使用的一处新建工厂用房,总价¥86万元,因与建筑商发生纠纷,直到2002年1月12日才有结论,判归木仁(龙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木仁(龙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自2000年11月到2001年12月都没有提取房屋折旧,因此在200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进行补提: (860000-860000×5%残值率)÷20年÷12月×14月 =47658.3元   [业务解说] 君洋财务服中心注册税务师常亚平认为木仁(龙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做法不当,并建议木仁(龙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对其补提的¥47658.3元折旧额作为纳税调整。   国税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扣除项目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补扣的截止时间,是指年度终了。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后,发现的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因此,君洋财务服中心注册税务师常亚平建议木仁(龙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申报期后补提房屋的折旧给予纳税调整是正确的。 [案例2]   税务机关对一酿酒企业纳税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时发现,该企业于1999年10月份正式投产,但1999年没有按期及时提取投入生产设备的固定资产折旧,而在199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补提。税务人员指出这种做法违反了有关规定,并对企业纳税申报进行了调整。该企业财务人员不解,他认为在年终汇算时提取并没有多提折旧,只是提取时间上的问题。税务人员对此作了解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扣除项上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的截止时间,是指年度终了。纳税人在规定申报期申报后,发现的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应提未提折旧等。该企业1999年虽未提取固定资产折旧,但其没有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提取。按上述规定,该企业在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也不能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