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单位为什么需向发卡机构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特约单位为什么需向发卡机构支付一定的?
1) 按国际信用卡组织的规定,特约单位受理信用卡应按结算金额的4%向收单银行支付手续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我国发卡机构区别不同行业向特约商户收取1-4%的手续费。   (2) 收单银行为特约单位提供了多种受理牡丹卡的机具、凭证和电子设备,并负责更换和维修,同时负责对特约单位经办人员进行培训、辅导,适当收取手续费是合情合理的。   (3) 商户成为牡丹卡特约单位后,可以借助牡丹卡获得免费的广告宣传,提高营业收入和自身形象。   (4) 收单银行对持卡人的资信情况负责,保证特约商户及时回笼销货款,相应地要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5) 对特约单位择优奖励是收单银行激发特约单位受卡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奖励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奖励特约单位截获止付和伪造牡丹卡的有功人员;二是用于奖励那些受卡业务量大、服务质量好的特约单位和受卡人员。这些奖励费用来自于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