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现成的论文阿对上海寿险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分析
对上海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分析
一,我国寿险行业处于什么现状(注:数据有些旧) 江泽民主席于2000年指出:“事业在我国还刚刚起步”。这就一针见血地说明,我国的保险行业(包括寿险)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具体表现为五个方面: (一)开办时间短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的保险事业几起几伏,经历了不少的困难和挫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虽然于1949年10月正式成立,并在城市开办了寿险业务,但 1959年,国内保险业务停办;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了人身保险业务,20年来摸索着前进,缺乏经验,尚未完全走上正轨,而国外保险公司已有数百年的历史。 (二)保费收入低 2000年我国内陆的寿险保费收入为997.5亿元(约合120亿美元),只与日本第九大寿险公司——大同生命寿险公司相当。2001年寿险收入达1423.97亿元(约合170亿美元),增长幅度加快,但仍是低水平的。人均保费(即“保险密度”)少得可怜,充其量只有十几美元,远远低于世界人均360 美元的平均水平,与日本和瑞士人均4000美元相比更是有天壤之别。 我国保费收入不但低,而且分支机构和市场份额分布不均衡,约70%集中在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一些县及地区只有一两家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垄断市场,未形成市场竞争。 (三)保险机构缺 目前,我国正式开业的财产险和寿险公司共30多家(但分公司、支公司、办事处、营业所等分支机构多达万余家),保险代理公司约30家,保险经纪公司不足10 家,再保险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仅一两家。而法国有保险公司500家,保险经纪公司2400家;瑞士有保险公司30多家,保险经纪公司近1000家;美国有保险公司近5000家之多;我国香港地区仅600多万人,就拥有200余家保险公司。我国保险机构不但少而且发展失衡,代表客户利益的保险经纪公司和处于客观公正立场的保险公估公司太薄弱。 (四)资产总量少 截止到2000年底,我国保险公司总资产为3373.9亿元(约合400亿美元),而日本仅一家朝日生命保险公司(在日本排第6位)的资产就超过1000亿美元,是我国保险公司总资产的2.5倍。 (五)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这是最重要的方面,体现在:保险法规不够健全;保险中介人员的整体素质需要提高;保险品种少,承保范围不广;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不到位;客户服务落后;保费资金运用单一;监管措施有待加强;保险市场不完善、开放性差、国际化程度低;现代化管理手段较低等。 可见,目前我国保险市场的中资保险公司从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竞争能力等方面,都与国外有不小的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我国寿险险种存在哪些不足 我国各保险公司不断推出的寿险险种,给人们带来了福音,但仍有美中不足,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险产品的种类仍然较少 我国寿险品种较少,还不能完全满足各种客户的需要,目前比较突出的是: 1。没有老人寿险 现在几乎所有的寿险对被保险人的年龄限制都是65岁以下,有不少还是60岁以下。这就意味着,在我国老年人买不到寿险。据有关方面统计表明,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到1.3亿,占全国总人口比例的1/10。这些老人在中青年时由于国家没有寿险公司,想买保险也不可能;如今有了寿险公司,有了数百个险种,却仍然把他们排挤在门外,使最需要帮助的高龄群体被“遗忘”。老人年老体衰、多病多“灾”,给老人承保,保险公司的风险很大,但对中国这样一个渐进老龄社会的国家,实有必要为老人撑起一把“保护伞”。 2。缺乏门诊保险 我国进行社会医疗保险改革以来,人们对商业门诊医疗保险(属于健康保险类)的需求更高了。但由于门诊医疗保险所涉及到的众多技术上的问题还尚未得到很好地解决,因此要正式推出门诊保险产品还需要磨合时间。 (二)有的险钟承保范围显窄 比如:当今青少年的第一“杀手”是意外伤害,而恰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大部分死亡型寿险的投保年龄要求为16岁以上;有些寿险虽然可为16岁以下未成年人承保,但对保险金额有严格的要求(不能多买),难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又如,当被保险人患重病或身体残疾时,需要由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书,然而有的保险公司对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限定较严,为此也失去了一些客户。 (三)其他 如:现在上学的费用庞大,而“纯粹”的教育保险显得不足,有的教育险种较贵或“大而全”,还不适应教育改革的形式;有的寿险公司的投保、领取、索赔等手续不够简化等。 三,我国寿险行业的发展前景如何 我国寿险行业的发展前景被普遍看好,机遇和挑战并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党中央高度重视 江泽民主席于2000年4月为《保险知识读本》题写书名,并作了重要批语,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保险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具有重要的作用。保险事业在我国还刚刚起步,必须大力普及保险知识和提高全民的保险意识。希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保险的基本知识,努力研究和掌握保险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保险事业的领导和管理,促进我国保险事业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两年来,在江主席批语的指引下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推动了中国保险业在改革的道路上健康发展。 (二)改革步伐明显加快 众所周知,中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就意味着国外保险公司将大量“登陆”中国。国外保险公司在保险品种、营销、服务和资金运用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套成熟的体系,中国保险公司与其相比有明显的差距。“洋保险”参加中国保险市场的竞争,对民族保险业是一个巨大的冲击和考验,要想生存必须奋起直追,学习他人管理经验和技术,加快民族保险业的改革,逼你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改善服务、善待客户。有的保险公司已经开始进行机构重组,引进外资和国外高级管理人员,改革用人制度。 (三)保险法规不断完善 我国的保险正逐步形成法制管理。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正式颁发,对规范保险经营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继《保险法》之后,保险业又制定了一些配套的管理规定,如《保险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人身保险产品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保险规章;另外,为适应“入世”需要,《保险投资管理条例》、《再保险管理规定》、《保险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保险规章也将陆续出台;特别是对《保险法》进行了修改。今后,保险业要按照WTO的基本规则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不断清理、修改和补充法律法规,大家都将遵守同一个“游戏”规则。 (四)保险监管继续加强 1998年,为加强保险监管,落实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方针,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成立,从此中国保险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几年来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即将形成全国保险监管组织体系;在政府监管的同时,保险行业的自律组织(保险行业协会)也不断涌现和完善。今后一切保险活动都有望在受控条件下进行,这无疑给广大消费者吃了一颗“定心丸”。2000年中国保监会还加入了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加快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五)公众保险意识迅速提高 如果说几年以前大多数人还对保险“一无所知”的话,今天人们的保险意识则是今非昔比。人们努力学习如何鉴别保险公司的服务,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品种,如何透过现象看本质,如何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任何商家要想轻而易举地把消费者口袋里的钱捞到手也不是那么容易了,只有实实在在地拿出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才能获得客户这个“上帝”的青睐,所以在广大消费者保险意识大幅度提升的形势下,促使保险公司在各方面必然加速发展。 中国人口众多,市场容量极大,在世界上首屈一指,人民一旦真正认识到保险公司的作用,必将迅速推动中国保险业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