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赔偿损失费吗?三年前有两个相爱的男女孩,后来那个男孩要离开去
三年前有两个的男女孩,后来那个男孩要离开去外面, 男的让女孩不能随便找个另一个的男孩,让那女孩等他 一直等他来.可她却等了整整三年了他一直没有联系上她,也没有来看她一次的.三年后 那女孩遇上了另一个男孩 后 和他分手.那男的就同意分手的 那女孩觉得等他三年都白费了 浪费青春的时间.那女孩想要赔偿损失费?那女孩把自己身体给了他 等了三年,她现在不是很亏的么,你们觉得她错,还是他错的?
如果不是强奸的话就没有理由去要什么赔偿。有必要吗?那时候是爱在作怪,既然现在后悔了又何必当初呢,为什么当时你没有考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