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历史上有国家吗
在中国历史上始终是以一个民族出现的,这从壮族的历史可以看出:壮族历史悠久,早在旧、新石器时代,壮族先民们就在今之壮族地区这片土地上,使用各种石器工具,过着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的原始社会的经济、生活,创造了石器时代的原始文化。 秦以前,壮族地区属徼外之地,部分地区属楚国。其社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向奴隶制社会过渡。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王朝统一岭南地区,设置桂林、南海、象三郡。而今之壮族地区大部分属桂林郡统辖,一部分属南海、象郡所辖。自此,壮族地区开始处于中央封建王朝的统治下,成为祖国南疆领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秦末汉初,割据岭南立国称王的赵佗,推行一系列的旨在“和绥百越”的政策,吸取越族首领参与王国政权的管理,鼓励汉族与越族通婚,推广中原地区的先进生产技术和科学文化。因此,赵佗统治时期,南越“东西万余里”出现了“甚有文理”,“相攻之俗益止”的稳定局面,社会经济得到了新的发展,汉武帝统一岭南后,继续推行“以其故俗治,毋赋税”的政策。东汉马援南征时,“所过辄为郡县治城郭,穿渠灌溉,以利其民”(《后汉书·马援传》)。修水利灌溉农田,这对当时岭南越人的社会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三国时,中原大乱,不少汉人避乱南来。他们带来了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促进了壮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南朝宋齐王朝时,在岭南地区推行俚郡、左县制度。 唐代,封建王朝在岭南西部的壮族地区,实行羁縻政策,“以夷治夷”,进行间接统治。当时广西中南地区农业已发展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出现了有的土官“粮粒丰储,纵有十载无收,夕丛人无菜色”的景况。手工业的纺织业,生产的桂布白如雪,美观柔软,贸易交往,因而出现了“僚布”。经济文化有了发展。 宋元时期,是壮族社会历史发展的转折时期,封建王朝在壮族地区原来羁縻统治的基础上,推行土司制度。朝廷分别给首领者知州、权州、监州、知县、知峒等官衔,世代承袭。其职责是“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这时期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相对缓和,壮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有一定的发展。 明清时期,壮族地区的土司制由发展到衰落。明一代初期,广西土司共有190多人,是土司制的繁盛时期。明中叶以后,中央王朝采取“改土归流”的措施,改土归流后,生产关系有了一定的调整,从而生产力得到了发展。农民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兴修水利,围塘蓄水,灌溉田园,加之选种育秧,中耕除草,稻谷亩产增产。手工业也较发达,武鸣、忻城生产的壮锦,钦州产的紫砂陶器,容 县的造纸业都比以前有了较大的发展。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商业也发展起来,当时桂平、合浦成了货物贸易的集散地,驰名的合浦“南珠”,远销海外。一些地方,出现了“客商云屯,山货露积”的景象。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边远山区的生产仍比较落后。鸦片战争后,壮族地区和全国一样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光绪年间先后有龙州、梧州、南宁等地辟为通商口岸,洋货如洋布、洋纱、洋油、洋钉、洋伞、洋火等商品,大量涌入壮族地区的圩镇,民族工业受到打击,家庭手工纺织业受到冲击,壮族地区许多世纪以来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趋于解体。受洋务运动的影响,壮族地区也热衷于振兴实业,以优惠的条件吸引华侨来投资,清末华侨来广西投资者不少。 近现代以来,壮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一样为了结束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1949年以后,壮族地区先后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进行了社会主义的工农业改造,特别是1978年以来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使壮族地区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迈向一个新的历史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