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迁移帐务重建本公司于2004年开办,是一般纳税人,注册地址是
本公司于2004年开办,是,注册地址是在温州,于本年迁移永嘉,营业执照、代码证是迁移过来的,但税务登记证必需要先在温州注销,永嘉这边在新办,现一切都已弄好,帐全部要重新做,2004年在温州投资的那50万在温州早已入帐,永嘉这里要重新做帐,现那50万投资款该怎么做,如何入帐,分录怎么做
1、你公司只是经营地址作变动,如果公司的性质、经营范围没有发生变动的话,会计帐不需要重新做。如果重新建账,以前公司发生的往来款、债权债务等,在新建帐中不能体现出来。 2、至于50万的投资款,属于以前单位的投资款,并不是新建单位的再投资款。所以,投资款不做分录,避免造成重复记账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