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家帮帮忙,我们应该怎么办,谢谢!我和我老公2003年结婚。他
我和我老公2003年结婚。他1999年在北京按揭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总房款330000,首付6万,是他父亲从外地办理抵押贷款给他的,还有些其他费用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共同的钱,大概有2万左右吧。而购房合同及其它一切手续写的都是他和他前女友的名字。当时每月银行的月供都是我老公支付的,从购房后付了有一年吧,两人分手了,她的前女友提出要5万元说是她应得的。我们认为不合理,没有同意给她,也和她协商过都没结果,这事就一直这样搁下了,房产证也办不了,咨询过很多律师,说法都不一样,因为我们现在想提住房公积金,也提不了,很是
女孩子嘛,磨一磨,过上一段时间再找她好好谈谈,闹红了脸都不会有好结果,唯一的办法只有你们自已协商,又何必去法院劳命伤财呢?你说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