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利费、营业外收入的列支老师你好!我司为工程机械公司,是危险
老师你好!我司为工程机械公司,是危险性较高的作业。 1、公司有缴交社保外,还有购买保险(团体意外伤害险和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等)。商业险12年就交了47583.29元(列入管理费用-福利费),超过了工资的%14,汇算清缴时被调增了.老板说,钱花了还要被调增交税,说不过去.请问商业险超支的部份还可以放到哪个科目呢? 2、13年5月银行收到车险赔款4万元,列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而5月份的产品销售收入不含税才43000元。影响了当月的本年利润,本来是亏损的,再加营业外收入4万却成盈利了。老师,我这样作是否有问题?
1、公司为职工购买的保险可以计入“福利费”中,也可以计入“意外伤害险”中。但不管计入那个明细科目,商业保险都不能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2、车险赔款问题: (1)公司承担的修车费要从赔款中支付。赔款大于公司承担费用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如果修车费已计入费用中,赔款计入“营业外收入”也没关系。 (2)所得税属于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汇算清缴后是否缴纳所得税,不是按会计账上的盈利来确定的,还会涉及很多纳税调整项目、弥补上年亏损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