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以个人名义办理社保,缴交比例以及费用怎么算?
深圳户籍居民参加社会的险种及参保条件 缴费标准及财政补贴标准 (一)灵活就业人员 1、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月缴费工资额×19%,按月缴交。 注:月缴费工资额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月平均工资的60%。 2、综合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月缴费工资额×9%(其中,综合医疗费8%+地方补充医疗费0.5%+生育医疗费0.5%),按月缴交。 财政补贴标准:10元/月。 注: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额不得高于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月平均工资的40%(统称为“月缴费工资额上、下限”)。 (二)非从业居民 1、参加住院医疗的缴费标准:月平均工资×1%(其中,住院医疗费0.8%+地方补充医疗费0.2%),按月缴交。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住院医疗费由民政部门缴交。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居民,住院医疗费由市社保机构缴交。 (3)边缘困难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由本人按月缴交。 边缘困难居民的财政补贴标准:20元/月。 你如果不是深圳户籍是不可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只有以企业的名义才可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