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介绍非自愿事业的种类?不能光说名称,还要有其定义。
不能光说名称,还要有其定义。
非自愿性失业 又称“需求不足的失业”,指工人愿意 接受现行工资水平与工作条件,但仍找不到工作而 形成的失业,是1936年由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在其著作 《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的概念。凯恩斯认为,如 果工资品的价格较货币工资稍微上涨,劳动者愿意在当 时的货币工资下提供劳动供给,而在同一时间的总劳动 需求都大于现在的就业量,那么就有非自愿失业的存在。 非自愿性失业的根本原因是有效需求不足。只要存在着 有效需要不足,工人即使愿意接受降低了工资率,仍然不 会有雇主雇佣他们。换言之,假定产品没有销路,哪怕工 资率再低,并且工人愿意按低工资被雇佣,厂商也不会增 雇工人。因此,要消除非自愿性失业,关键在于提高有效 需求,非自愿性失业是凯恩斯对传统失业理论的重要补 充,也是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直接研究的对 象。凯恩斯认为,只有消除了非自愿性失业,才能真正实 现充分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