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计算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处理,为什么不是借:递延?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供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在2007年11月份供应给乙公司一批物资。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乙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乙公司通过程序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5 000万元,该诉讼案件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确认了40 000万元的预计负债,并将该项赔款反映在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中,乙公司未确认应收赔偿款。2008年2月7日,经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偿付乙公司经济损失50 000万元,甲公司不再上诉,赔款已经支付。假定甲、乙两公司均于2008年2月15日完成了2007年度所得
这是国家税收的一种,国家就靠税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