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有行政处罚权吗
药品监督管理所有行政处罚权吗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相关的举报投诉。(二)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意见,并承担行政处罚文书的送达和处罚决定的执行。(三)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食品的行政受理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食品许可的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等工作。(四)负责对餐饮服务食品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五)负责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六)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七)负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八)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所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本身没有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