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产品赠给客户或做为其他用处,是视同销售,那是不是指要开票交税呢?
将产品赠给客户或做为其他用处,是视同,那是不是指要开票交税呢?!因为数量不大,可不可以忽略不计,只是出库计算成本,而不算收入啊?该怎么处理?
下列行为视同货物销售,应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于 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显然你单位的行为视同销售.因此要按销售行为记帐.对方不要发票可以不开.收入还要计算.税款也要计算.不然税务局查出来要补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