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产品赠给客户或做为其他用处,是视同销售,那是不是指要开票交税呢?
- 将产品赠给客户或做为其他用处,是视同,那是不是指要开票交税呢?!因为数量不大,可不可以忽略不计,只是出库计算成本,而不算收入啊?该怎么处理?
- 下列行为视同货物销售,应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于
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显然你单位的行为视同销售.因此要按销售行为记帐.对方不要发票可以不开.收入还要计算.税款也要计算.不然税务局查出来要补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