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所承担的经济赔偿我是房东与租客签了半年的合同
我是房东与租客签了半年的,而合同还未到期但因个人原因要求收回已出租的房子,我是提前一个多月通知租客的,而且告诉他会把押金退给他(包括如果他会在这之前提早搬走我会以天计算赔偿给他)但他不肯搬.你说如果我强行要他搬的话,除了要把押金退给他外,违约金需要支付吗?因为当时合同内未写明违约事项.
在租赁期届满前,双方合意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若是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另一方无权强制终止。 所以你只能与对方好好协商,若对方同意解除合同,你应当支付其损害赔偿金,也就是承租人另外租房需要支付的租金,和你们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费用。 既然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就不需支付违约金,但还是要支付其他,例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