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的再婚家庭,双方婚前都各育有一子都判给对方,现新家庭没有孩子?
浙江的再婚,双方婚前都各育有一子都判给对方,现新家庭没有孩子,可以再生吗
你好,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