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命的学生求助关于就业协议的违约问题我是07年应届毕业生,在07
我是07年应届毕业生,在07年4月的时候同广州的一个民办学校签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在协议书里,有关条款的约定,例如工作岗位、合同期限、试用期、福利、收入、违约金的数额等都没有填写。请问我这样的协议书有效应吗?如果我不去了,要付违约金吗? 现在就要毕业了,但是由于自己的原因不想去那里工作了,自己需要怎么做?要付多少法律责任?违约金要交多少啊,协议书里没有写违约金的数额. 希望这方面懂的人能够帮助我指点一下啊,不胜感激。
你签的是三方协议吧,如果你不去的话,需要赔偿,数额现在无法确定。 如果你们学校同意给你保留档案的,学校还会给你三方协议。如果不同意,你毕业后再找工作,签订的就是劳动合同了。与学校无关。 如果你没有赔偿损失,学校会对你采取一定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