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你对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责的原则理解
历史经验证明,保证司法公正,一方面离不开司法独立,没有独立就没有公正,但另一方面又离不开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权,在我国具有不同含义。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从角度上说,它在工作中只服从法律。作为社会的公断机关,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它在审判中要想作出公正的判决和准确的法律适用,就不能受到法律以外的其他影响。这就要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不受任何不当干涉。《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司法独立的原则。对于这项司法的最高原则,应作如下解释: (1)我国的司法独立是指法院的独立审判,而不是法官个人的独立审判。对于重大疑难和合议庭意见不一致的案件,应当提交审判庭直到审判委员会作出判断,然后由会议庭作出裁判。 (2)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主要是因为行政机关在我国社会生活中传统上占主导地位,容易在各方面干涉法院的审判活动。 (3)不受社会团体的干涉,主要指一是不受新闻单位的干预,在案件没有作出生效裁判之前,新闻机构不应对案件发表有倾向性的评论,以期影响法院的判断。一是指不受中国共产党有关机关的干涉,尽管在思想、组织等方面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4)不受个人干涉是指任何人都不能对案件的审判施加个人影响,引导法院的判断;这里特别是指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人不能干涉法院的审判。审判独立不仅要求外界不能干涉法院的审判活动,而且要求法院自身也要维护自己的独立地位,不能干涉其他机关的活动,遵循司法自律的诫条,否则,审判独立是不能得到真正的尊重的。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刑事检察权。《宪法》第13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就是检察独立原则。从法律意义上检察独立是指: (1)检察院独立检察,不是检察官的独立检察。与审判独立不同的是,检察独立还意味着全检察系统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独立,而不是一个检察院的独立;在检察院系统内部,下级检察院的工作不能独立于上级检察院。 (2)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主要是因为检察工作中的很大一部分是针对国家机关、尤其是针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独立于行政机关是处理这类案件的关键。 (3)不受社会团体的干涉,主要也是不受新闻机构的干涉和中国共产党有关机构的干涉。 (4)不受个人干涉特别指不受其他国家机关领导人的干涉。检察独立也需要检察院自身的自律,不去干涉检察事务以外的国家机关的工作,除非按照检察院的法定职权,对于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执行侦查任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