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制度是如何分类的?
制度是如何分类的?
制度可分为两类,一是金属本位,二是信用货币本位。金属本 位又分为金本位、银本位、复本位。 (1)金本位制。从英国1813年首先确立金本位一直到1930年左右,世 界上大多数国家都经历过金本位制。金本位制又可分为金铸币本位、金 块本位和金汇兑本位三种形式: ①金铸币本位。金铸币本位制的特点是:1)国货币单位确定有含金 量,或者规定每一单位黄金的价格。2)自由兑换。纸币(法偿货币)可以 自由地按照票面额兑换成黄金。3)自由铸造。金币可以根据黄金持有人 的要求自由地铸造。人们也可以自由地将金币铸成金块。4)自由输出入。黄金可以在国际间自由输出入而不加限制,这是保证金本位制的关键原则。 ②金块本位制。金块本位制与金铸币本位制的主要区别是:在金块本位制下,金只是在有限的范围之内才允许兑换,同时不铸造金币,金币也不流通。人们兑换黄金的条件是要求兑换的金量达到一定的最低数量,方能按照货币的含金量来兑换到金块。这个数量往往规定得很高,使小额的货币量不能兑换。这可使在流通中的金量得以缩减,节约黄金的使用。 ③金汇兑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是一种间接兑换黄金的货币制度。在这种货币制度下虽然一国为货币单位规定含金量,但其货币并不能兑换黄金甚至金块。这种货币可以自由兑换成可以直接兑换黄金的外币。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各国之间普遍实行一种类似于金汇兑本 位制的货币制度,被称为布雷顿森林体制。这种体制是在战后美国拥 有世界黄金大部分储备,并且经济上处于支配地位的情况下建立的。 它的安排是:美国实行一种条件更为苛刻的金块本位,即国内不流通 金币,也不允许居民兑换和持有黄金,只是允许持有美元债权的外国 政府按重新规定的美元含金量来兑换黄金。各国政府将本币与美元挂 钩制定兑换比率,使各国货币与黄金间接挂钩。这种制度又称为以美 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制度。这种制度从1948年到1971年运行了20多年, 对国际经济的广泛交往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其内在的缺陷最后 崩溃了。 (2)银本位制 银本位从运行原理上看,类似于金本位,只是采用的是银而不是 金。事实上银本位并不十分流行,主要是在一些经济不很发达的国家, 如中国。其最大缺点是价格不稳定,原因在于银矿的分布广,开采成 本低。随着技术革新,产量变动很大,形成了对货币流通的冲击。 (3)复本位制 复本位制是指一国同时规定两种金属金和银同为本位币金属的货 币制度。在复本位制下,金和银都可以自由买卖,自由铸造和自由输 出入。但从各国实行复本位制的情况看,复本位制下金币和银币并不 能同时流通,而是在某一时期实行金本位制,另一时期实行银本位制。 (4)信用本位制 信用本位制度的广泛实行是本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和货币危机的 结果之一。其主要特征是:①在流通中执行货币职能的是纸币和银行 存款。②各国货币规定的含金量仅是名义的,不能按此单位兑换黄金。③黄金不再是一国货币发行的准备。在信用本位制度下,一国的货币供应量不取决于该国的金属贮存量,而是取决于一国政府对经济发展或其他因素的判断而制订的货币政策。在这种制度下,货币创造过程轻而易举,成本费用微不足道,并且受政府不同程度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