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物业费的问题,请律师朋友帮忙回答。我家在同一个小区内购置了两
我家在同一个小区内购置了两套商品房,房屋分别属于我父亲和我。但是在与物业签订一些列合同时,是我父亲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全权签订的,合同上乙方的姓名都是我父亲的。 现在物业以我没交物业费为由向法院起诉我。请问我该怎么应诉?谢谢!
注意此处不是无效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按法律规定其效力待定。你可以追认父亲的合同有效,也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追认合同有效,当然你得交物业管理费。 主张合同无效,你还是要依据法律规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交物业费。因为你接受了物业的管理,实际上是默认了物业对你的服务,同物业形成了事实的合同关系。应该按常理缴纳和其他业主平等的物业费。 但如果你一直反对物业公司,有证据证明你一直不接受他们的服务,则可以据理力争,但是你怎么举证是个问题。 若要告你父亲,你父亲可以只交他一个人的,他只要证明另外一套房子不是他的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