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在增值税的基础上计提的,由于自已疏忽,用销售?
城建税和费附加是在增值税的基础上计提的,由于自已疏忽,用销售收入计提导致上月地税多交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已银行走账了,税务部门还能退回吗? 期待高手解答, 谢谢了!
下月报地税时,注意了,少报上月所多交的税,帐还是按平时的来,不用改动,报表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