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可以做证据吗?我友有一段和犯罪嫌疑人的电话,主要内容是;
我友有一段和犯罪嫌疑人的电话,主要内容是;我友对案情的大体的阐述及犯罪嫌疑人的承认,和犯罪嫌疑人想用私了方法处理此事的陈述.请问这能做证据吗?为什么机关说没有用,他可翻供.
录音当然是可以做证据的,只要能确认没有剪辑过,根据声纹也不难判断说话人的身份. 但录音证据的价值就要看具体情况了.比如犯罪嫌疑人可以辩称他出于某种原因没有说真话,录音内容不是他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安机关说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这个就要看辩诉双方的本事了.双方可以辩论当时的录音是否为嫌疑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法庭据情决定是否采信.如果当时嫌疑人没有非得说谎不可的理由,也没有受强迫,他很难解释为什么当时要承认犯罪事实. 我认为,这虽然不一定是一锤定音的决定性证据,但也是非常有利的证据.公安机关直接就否定了,是非常奇怪的举动,如果不是有意放嫌疑人一马,就是因无能而对办此案毫无信心. 法庭断定有罪,有一锺定音的决定性证据当然好,但多数情况下没这么运气,只要有许多相当有说服力的证据也能成立.不仅中国,外国法庭也是一样.采信与否在法庭,公诉方自己就放弃努力,实在难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