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死了女儿的抚养权(跪求律师解答)2009年9月,我男人在外出
2009年9月,我男人在外出重庆巴南区务工时受伤致死,在处理赔偿问题时,我公公(男人的爸爸)一家人背瞒着我领走了所有的赔偿金,总共47万元。现在留下两个女儿 一、大女儿余桂霆,现年4岁,从一岁开始起由我亲生母亲养育,于2009年12月上户口到我亲生爸爸名下; 二、小女儿黄余,现年1岁半,从满月起由我亲姐姐养育,我姐姐不能生育,小女儿户口已过继到我姐姐门下; 我现年22岁,重庆垫江人,从十几岁开始跟着我男人一起,至今未办理结婚证。 现在我描述一下这47万是如何分配的: 1
问题补充: 自女儿的爸爸死去之后,我曾经傻乎乎的和女儿的爷爷签订了一个协议: A.无论我是否另行嫁人,都不允许我将大女儿带到夫家; B.我得承担我死鬼男人父母其中一个的赡养权; 尊请各位律师大人、各界朋友,如今我找到了爱人,我想请教各位: 1、 以上协议是否具有效力,这对我公平吗? 以上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协议。 2、 我有嫁人的权利没有? 你与死者没有领取结婚证,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即使领了结婚证,男方死后,双方的夫妻关系自行消灭。根据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则,你有与他人结婚的权利和自由,而不受任何人的干涉。 3、 我嫁人了,大女儿的抚养权属于我吗?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去世后,在没有不能承担抚养义务情况的条件下,另一方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孩子的抚养权现在只能是你,而不是孩子的爷爷奶奶。 4、 我男人的爸爸这样处理事情合理吗? 不仅不合理,而且违法。 5、 我有没有资格要求法院重新分配这些赔偿金的权利? 当然有权,可以你及大女儿的名义起诉爷爷奶奶,要求重新分割。法律会支持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