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这是我奶奶的老房子因为她们死了早,在1966年就
这是我奶奶的老房子因为她们死了早,在1966年就把房子份给了四个儿子,我大伯和二伯在后来都用土地置换的方法搬走了,现在就我三伯和爸爸的房子在那了,我爸爸上班后就搬出去住了,我三伯还住在老房中,1976年开始房改,办理土地证时是我二伯通知才知道去办理的,可是后来办理时我爸爸不知道,我三伯就在不通知我爸爸的情况下把我爸爸的房产一并办在了他老婆的名下,这件事情我们一直都不知道,只到我爸爸去逝,妈妈要把父亲的房产过户到我名下时才知道这件事情。经过多次到房管局询问要求办理房产证,它们总是推拖时间说在办理可是
首先确定,这个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由于80年代以后,我国对于房产的确认采用登记制,所以现在的房产应归于在房产证上登记的人名下!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房产的事实所有权为你或你的父亲! 那么,就要开始收集证据。可以找当初的另外两位伯伯帮助证明,以及相关的地方政府,街坊邻居以及知情的亲戚。但是证明的效力有很大可能不被采信。其次,是否存在能够证明当年此事的材料,如果没有,那么司法解决的胜算很低,必须有证据的支持! 但是,不要灰心,还有其它方法,我个人认为效果可能会比“打官司”更好。 1.你们都是亲戚,一家人,父母不在,但是大伯以及其它得高望重 的亲戚还在,可以找他们斡旋的。 2.正所谓欺老不欺小,你是他的晚辈,所以即使要求归还房子,也要注意语气,要尊重,客气,无论多气愤,要注意不要闹僵,这样你的伯伯就没有借口翻脸,如果你们之间发生过激行为,你们他就有机会强硬拒绝你的合理要求,那就很难挽回,即使再不喜欢他,你还是要尊重,不管有没有房子的纠纷,你也应该做到对任何长辈的尊重,这是做人,也有利于做事。 3.有了家族的支持,对长辈的尊重,以及你伯伯的小有内疚,那么,再加上法律的影响(当然他也不懂法律的情况下),利用诉诸于法律相挟,当然要客气的,所以注意做这件事的节奏! 有村委的证明加上你二伯的证明,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即房子的所有权为你三伯),可以认定房屋的所有权了,不一定要去法院解决,村委及相关政府部门就可以先期协调了,如果不成去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有政府的证明,其效力是很大的,记住先找政府解决,使政府认定房产事实为你所有,会省去很多诉讼的程序。 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 行政案件的诉讼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不是不支持你告房产局,但是想过没有,如果起诉房产局胜诉了,具体的执行过程怎么进行,通过房产局,以及你的伯伯,强制执行的希望不是很大。 能否与房产局以及你的伯伯进行协商,找个先后次序,先行说服房管局,毕竟他们是有漏洞的,采取一定的补救手段,应该是可以的,事情的解决并非只有一条途径。 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考虑了一下诉讼失效的问题,该问题法院的受理难度不小,但这应为历史遗留问题,可由政府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