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失散40多年,配偶死了可以回来分遗产吗?大海小海为同母异父兄
大海小海为同母异父兄弟,大海父亲去世母亲又嫁,在小海出生不到一岁因不堪丈夫虐待打骂而离异(但没有保留离婚证),小海生性如父粗暴霸道,不但虐待母亲致死,还独自霸占母亲遗产房为自己赚取租金,因没有遗嘱,大海向法院要求按继承. 小海却提出虽然他从来没见过他的生父,但他的生父还活着, 因此,法官要求原告大海律师找到小海生父才能判决。小海生父早在离异后搬到外省工作。从此未支付过一分抚养费,也没有回来找过儿子小海。完全丧失联系,完全消失不见了。 如今这样大海捞针根本无法寻找小海生父。小海已经利用这个法律空子将母亲房产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 1。关键是双方是否离婚,如果没有离婚,相关财产在上仍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海的父亲如果活着仍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如果已经离婚就无所谓了。 2。建国已经五十多年了,所以四十多年前的婚姻如果离婚还是要办理离婚登记的,除非从来就没办过结婚登记。要离婚无非两个办法,要么办理离婚登记要么在法院诉讼,既然说是四十多年前离婚的,到那时双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那时的资料现在应该在当地档案部门了)和法院去查查吧。 3。即使四十年没见面,只要确实结婚了,没办理离婚登记仍存在婚姻关系。 4。有些建议和方法在前面几条已经提了。再多说一些: 除了查离婚方面的资料外,还可以查小海的生父,如果这个人不是失踪而是搬家、换工作的话,完全可以查得到,户籍迁徙是有据可查的,只要知道这个人的准确户籍信息就可以查的,从原户籍所在地查起。 即使找不到小海的父亲,法院也不能因此不判决,可以公告送达传票缺席审理。 事情是比较特殊,但是从一个律师的角度看在法律上还是有规可循的,既然大海不能胜任此诉讼,建议及时聘请律师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