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个合伙人开一个店,早些时候我这个合伙人以自己去申请注册营业?
我跟一个开一个店,早些时候我这个合伙人以自己去申请注册营业执照办一些手续,如合同协议,租用店铺证明都登合伙人的名字了,但现在他有事出差不在店里,工商所来人要查一定要在最近三天里办理,不然罚款。。。现在我能重新以自己的名义去办理嘛?
工商要办什么呢? 基本上都可以由当事人委托其他人办理的,出具授权委托书就好了。 为什么要罚款呢?难道是没有执照就开始经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