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诈骗罪我想请问中国法律中对诈骗罪是怎么定义的,其判罚的尺度?
我想请问中国中对诈骗罪是怎么定义的,其判罚的尺度?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如何定罪处罚 [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05修订)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冒充军人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分析说明]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它的主要特征包括: 1、 主观方面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被害人发生误解,从而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构成完整的诈骗,需要具备五个要素:有欺诈行为;被害人陷入错误;作出财产处分;被告人受益;被害人受损。 3、 刑法中还规定了一些特殊的诈骗罪。如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骗取出口退税罪,招摇撞骗罪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根据法条竞合特别规定优先适用的原理,符合特别规定条款的诈骗罪,应该按特别条款定罪处罚。 诈骗罪有两种特殊形式: 1、 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理。 2、 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的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38、诈骗金额达到多大可以构成诈骗罪 [法律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具体见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