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中,关于什么样的纠纷是可以不通过仲裁前置而?
在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中,关于什么样的纠纷是可以不通过前置而直接到法院起诉的?另外,如果在劳动关系中,在仲裁的时候,申请单位支付无故拖欠的某个月工资若干,仲裁裁决后,到法院的起诉的时候把某个月改成某几个(仲裁时候只申请了某一个月,但到法院起诉的时候改成很多个月)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的话,法院会以仲裁时候申请的只是某个月,而诉讼请求变更成好几个月,因为那好几个月中除了某个月其他没有经过仲裁前置而不与审理? 我的意思是,如果仲裁的时候有申请过拖欠工资,或者社保,仲裁也裁决了,到法院起诉的时候也是
劳务关系属于民事纠纷,可以不通过劳动局直接向法院诉讼。但劳动争议法律强制规定仲裁前置程序不可避免。首先,法院审判是以劳动仲裁的请求为依据,仲裁1个月,诉讼时如果变成几个月,那么法院将会审查变更原因,没有正当理由的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