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支付了两个月(本月及下月)的房租。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必须计?
一次性支付了两个月(本月及下月)的房租。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必须计入本月吗?还有方法吗?
支付2个月的房租,可以直接计入当月的费用。如果不打算都记入本月的话: 1、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 (1)支付时 借:待摊费用--房租 贷:现金等 (2)月末摊销时,1个月的房租 借:管理费用等 贷:待摊费用--房租 (3)下月摊销分录同上。 2、按新会计准则: (1)支付时 借:预付账款--房租 贷:现金等 (2)月末摊销时,1个月的房租 借:管理费用等 贷:预付账款--房租 (3)下月摊销分录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