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不要报警???我老公帮他的朋友做担保人借了2万块的高利贷现在
我老公帮他的朋友做担保人借了2万块的高利贷 现在他的朋友跑了 高利贷的人却找我们 每个月还要付利息2000多块 我们已经付了好几个月了 现在我实在是不想在这样下去了 原来帮他朋友付利息是因为怕高利贷的人跑到我家里来 把事情说给我家的老人知道 因为老人身体不好 在加上那个借钱的朋友原来害过我老公一次 所以我家老人现在看见或听见这个人的名字就会血压上升 一直不敢给老人知道 可是现在人家高利贷一直逼着我们 我实在不想在给冤枉钱了而且我们一个月也就几千块钱 也没有能力在一直这样下去 借钱的朋友现在一直在本地但是不
我觉得这件事情比较麻烦。通常情况下,担保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即:在债务人不能履行所欠债务的情况下是应该由担保人负担的。现在关键看你们的合同是如何订立的,担保合同应该三方一起订立,一式三份。也就是说你老公当时是不是在合同上签字了。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就很难办了,况且你们也已经负担了几个月的利息,在法律上也会视为你们履行了合同。现在能有的办法就是把欠的钱尽快还了,避免发生更多的费用,然后让债权人给你们出示收据,然后你们再找你的那个朋友去追要,这样起诉的话法院才会支持你。至于高利贷新的合同法好象有这样的规定:合同的订立即便有显失公平的地方,但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仍然有效。我认为你应该去法院咨询一下,毕竟只通过你的一点说明不是很容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