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打回原籍后,我怎么拿回我的档案再放回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去原籍?
非常感谢
转档:凭单位录用证明,由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 户口挂靠: 1、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 2、档案所在单位离职证明(或档案所在人才市场的存档证明、学校保留档案证明)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4、社会保险交纳凭证 5、户口簿或户口登记卡(户口迁移证) 6、身份证 7、近期一寸照片2张 、凭提交材料在市人才中心领取《调档函》,从对方调取档案并将档案寄达市人才中心;2、在人才中心领取《落户证明》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审批户口并领取《户口准迁证》;3、到户口所在地迁移户口;4、再持户口迁移凭证等户口材料到市人才中心签订托管协议,到指定派出所落户。 各地政策不完全一样,建议咨询当地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