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术语中
新现代主义与现代主义、后现代不同,它并没有形成一场席卷整个领域的声势浩大的运动。即使在建筑领域,新现代这一说法也还没有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虽然如此,无论从理论上说,还是从实践上看,新现代作为一种新的建筑美学现象,确乎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存在。 新现代主义这一术语的产生,根据詹克斯的说法,首先是出于一种分类学的需要。当我们从现代主义进入后现代社会之后,人们很容易认为,我们的艺术和文化也相应地进入了后现代时期。然而,在建筑领域却并非如此。事实是,在70年代 (甚至更早),当一部分建筑师走向后现代主义的时候,就有一部分建筑师走向晚期现代主义或新现代主义(有时,晚期现代主义与新现代被有些评论家认为同属一类)。詹克斯等人杜撰这一术语,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描述从70年代以来到现在建筑领域内一种较为独特的设计美学或现实状态。詹克斯曾说:在70年代,当后现代主义正挑战现代主义的正统地位的时候,我杜撰了晚期现代建筑(Late-Modern architecture)一词,以区别那些也从盛斯现代主义(High Modernism)转变过来但对后现代主义所关心的都市文脉、装饰与象征并无兴趣的人,比如迈耶、罗杰斯、福斯特等人……80年代中期,看到纽约的一些批评家在罗杰斯和福斯特身上"Neo-Modern"的标签,我意识到解构主义和埃森曼对现代(Modern)建筑而言,确乎是"新"(new)的,所以我就杜撰了"新现代"(New Modern)一词,在同一篇文章中,他又说道:在1977年,当一些现代建筑师认为自己不再是理想主义者和人文主义者的时候,我便把这一年视为新现代主义的关键点……从这一年起,新现代主义诞生了。它是极端抽象的,有意识地疏远日常生活的,类似于勋伯格的无调性音乐、马拉美的"纯粹美"诗歌、蒙德里安的抽象画。 新现代的提法虽曾遭到一些人的反对,但不久之后,在西方人宽容的理论氛围中,大多数人对它采取了谨慎的欢迎或默认态度,如亚当·路易斯·霍克斯泰伯、道格拉斯·戴维斯、保尔·奥尔博格尔、里查德·迈耶等。1990年9月27日在伦敦泰特画廊举办的新现代主义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乔纳森·格拉西就以充分理解而现实的态度评论说:"建筑的标签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弊病。但是,如果没有一个出发点,展开一个关于建筑的讨论是很困难的。"他理解并同意评论家"以一种对于建筑发展趋向的明晰的洞察,为建筑师贴标签"。彼特·泼兰则对新现代的提法倍加赞赏,认为这一提法条例符合当代建筑动态的历史发展。他说:"新现代是当代建筑设计的主要方向。在纽约的大学中,我估计,90%的学生在设计被建筑师们称为新现代的建筑。这是一种有趣的、有力的、真正的建筑,在一个无限广阔的创造范围里表现了自我。" 正如詹克斯所说,新现代是由大众愿望和希望的思想创造出来的一个时尚的俱乐部。这个俱乐部愿意接受的,只是一些并不想申请进入其中的建筑师和艺术家。也就是说,从宏观上说,新现代是由当代这个追求时尚的时代创造的,但是,就个体而言,那些真正创造了新现代作品的建筑师,却并没有有意要成为新现代主义者,他们是被新现代的潮流裹挟进来的。 那么,到底哪些人属于新现代派?对这个问题,理论家虽然难免各持一端,但总的来讲,看法基本一致。一般认为迈耶、筱原一男、桢文彦、埃森曼、库尔哈斯、海扎克、盖里、屈米、摩弗西斯事务所、赫迪克、李伯斯金、蓝天组、皮特·威尔逊等人,是新现代的核心成员。而在詹克斯的著作《新现代》中,他选入了更多的建筑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