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印章业的现状
有一个法规《企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规定:凡是从事公章刻制的单位,都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定点。目前由公安部门垄断,各省市只有一家定点刻制单位,别无分号。有的省会市可能有两家,省公安一家,市公安一家,他们收费都是物价部门核准的,比较高,但也没办法。其他私人的刻字门店,只可以刻制私人名章,不得刻制公章(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公安部门定点单位刻制的公章在公安部门备案,一旦发生问题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可予以侦破保护。私人未经批准定点刻制公章,将受到公安部门行政处罚,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