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检查出我单位05、06年将白条收据计入管理费用分别为11?
稽查检查出我单位05、06年将白条收据计入管理费用分别为1100元及1300元,,05年持平,06年年底利润为-82000元,现在已补交了05年的所得税1100*18%,税务要求调增06年应纳税所得额1300元,并提示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但是,我借方应为什么科目,有人说还是管理费用,但我不理解,放在管理费用里不还是减少利润吗,是否年底再作纳税调增啊!请高手列出相关科目!
你可以在今年做这些分录即可 1、计提2005年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缴企2005年度业所得税1100×18%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2、上交所得税 上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存款 3、调整2005年度利润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1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100 4、调整2005年度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缴企2005年度业所得税1100×18% 5、调整2006年的利润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3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300 因为在会计处理上的要求比税法要求低,对所谓的“白条”,只要经营者认可就行,所以第3和第5个分录,有些企业是不做的。 对利润的调整,当年是直接调整需要处理的科目,对于以前年度利润的调整,就是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科目来处理,即用这科目代替需要调整的费用科目。 你那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不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因为是稽查查补的内容,直接拿税务处理决定书去缴纳就完了。 对楼主的补充: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科目最后是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没有余额的,你把全部分录做一次借贷就明白了。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就是企业留到下年的税后利润了。 对DFDS说:如果不会就不要乱说,你贷方:现金/银行存款 1100,这帐你能平? 你这样不代表你的现金还有银行存款又要拿出几千块钱,放你口袋啊还是放哪? 还有,你那第2、计提2005年的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198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05年所得税 198 然后上交所得的分录你怎么出? 是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05年所得税 198 贷:银行存款 还是借:银行存款198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198 或者是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198 贷:银行存款198 3和5这两个分录可以不做的,为什么呢,因为会计规定可以报销,会计处理是依据会计规定的,只是税法规定不可以扣除的,这属于永久性差异,在会计处理时候可以不做帐的。 如果做这两个分录就是要向报销人收钱的,因为不给他们报销了,自然要把钱收回了,不是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本年利润或利润分配的。 借:其他应收款-XX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这样说你明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