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交单期限
我现在碰到一个很棘手的问题: 客人年前给我开了一个信用证,规定有效期为:090323,IN;交单期限为:DOCUMENTS MUST BE PRESENTED WITHIN 21 DAYS AFTER SHIPMENT DATE BUT WITHIN VALIDITY OF L/C. 同时规定可两批出运,第一批货出运时间为不迟于09年1月20日,第二批出运时间不迟于09年3月2日。第一批货于09年1月20日准时出运了,今天(09年2月9日)我把单据交到当地的工商银行。工商银行跟我说已过了交单期限,信用证规
你信用证上面规定的有效地点在SPAIN,就是单据必须在21天之内到达SPAIN,否则就是迟交单,如果有效地点在中国,就可以在21天之内交到国内银行,至于第二批也必须在21天之内交到SPAIN银行,第一批和第二批的要求是一样的,因为都是同一个信用证项下的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