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不给工资是否合法?我现在是大四还没有毕业,要去一家公司实习,
我现在是大四还没有毕业,要去一家公司实习,他们说要拿到毕业证之后才可以签合同。并且实习期间是不给工资的,只给你一点补贴。这样符合规定吗,不是应该有最低工资标准的吗,对于实习这是否适用呢? 实习生和公司没签合同,那和公司的劳动关系是怎么样的呢?
公司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因为实习大学生与学校依然有教学关系,还处于没有毕业的状态,大学生的档案等个人履历文件也放在学校,单位根本无法与实习大学生建立劳动关系。而且这种实习本身的目的在于接触社会,实践自己在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而不是专业训练,其根本目的在于教学。 由于学生不是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学生和实习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不能作为劳动争议处理。 一旦学生在毕业后,继续留在实习单位的,两者间的关系将发生变化,将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毕业之后以失业或待业人员身份到其他用人单位的,因其已具备劳动者的身份,视为就业,则产生试用期、学徒期等概念。无论是在试用期还是学徒期,学徒期和试用期都应当成为劳动合同期的一部分。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如在此期间不幸患病的,还享有法定的医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