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继承的问题我爷爷有一套房子要给我,如果我继承的话,要交税
我爷爷有一子要给我,如果我继承的话,要交税吗?要不要公证,如果我以后卖掉,要交税吗?请各位律师帮忙,解释一下?
首先要说明的是,继承是基于有人过世了。如果你的爷爷健在,根本不发生继承。 那么他要给你房子,可有几种方式。 一、生前过户:可直接按买卖办理,也可办理赠与,买卖可直接买卖双方到建委办理,交纳契税。而赠与是必须先到公证处做赠与合同公证,拿着做好的公证书再到建委过户。同时,也需要交纳契税。 二、过世后过户。可先办理遗嘱公证,将房产百年之后留给你。这样的话,在老人百年之后,遗嘱生效,拿着生效的遗嘱到办理遗嘱公证的机构再办理继承公证。 假如,你的爷爷不健在了,那么这个时候就发生继承了。过世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而你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 通过继承而过户目前是不收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