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分手,女孩子是否要给那个男人一万六千五的孩子抚养费吗?因为
因为家人的介绍,当时她还是纯情少女,对于男欢女爱,她一无所知,所以她们是没有结婚先生子,而那时女孩刚是十九,男孩比她大一岁,怀孕了,可是女孩一值不喜欢这个男人,女孩幼稚的认为打掉孩子很疼,就等把他生出后送人之后再分手吧.再说在上什么也没有办.从认识,也只不过是大人们的掺和.刚生下宝宝,她就离开了,在外打工.值到小孩子四岁时,她提出了分手,男方,死活,要她给钱....女孩子失去了贞操,失去了青春不说,还要付出金钱的代价.可是早早谈对象,也是因为她的家庭条件很差,走到今天,女孩子真的不容易.我们应该给予对她的
法律上讲女孩应该付抚养费。生母有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 女孩自愿做爱,就谈不上失去,因为她也享受过他的爱。 男女自愿做爱,付出、享受都是双向彼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