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为什么国家明知到交通法不贴切,有了整改方案后不立即实施而?
因为:第一,整改方案还要一级一级报批,再则,一两个个案还不足以说明问题,有关部门希望有多一些的实例来验证,这也是比较客观的做法。毕竟经过人大讨论通过的法律条文是具有权威性的,不是哪个人、哪个部门说改就能改的,哪怕是带有明显错误的律条,也要按一定的程序来进行修正。所以这就要求我们的立法单位提高立法素质,尽量做到立法没有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