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档口税的问题前段时间在某建筑开发集团购买一个商品档口,共
前段时间在某建筑开发集团购买一个商品档口,共计花费12多万元,开发集团要返租回去统一规划,并统一招商使用,并以每年返总款额的10%作为租金,一年扣除一个月的租金作为商场管理费,每月大概能返1000多元吧,预计接近10年能回本。可在第三个月时候,说税务要求每个月缴纳各种税款,营业税金及其他:反租金收入的5.55%;房产税:反租金收入的12%;河道维修费:返租金收入的0.1%;物价调节:返租金收入的1%;印花税:返租金收入的0.1%;个人所得税:返租金收入的2.45%. 大家帮帮忙,看看这些税哪些是我不应该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个人出租商铺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相应的税率为:营业税按租金收入的5%征收,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征收,城建税按营业税税额的7%征收,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税额的3%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税额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征方法如下: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合理费用-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费用包括以下项目:(1)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教育费附加,可凭完税凭证,从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并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的支出,以每次扣除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可以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收入的20%。 综上,你购买的商品档口(商铺)由开发集团返租回去,并以每年返总款额的10%作为租金,这应该是你出租商铺取得的租金收入。因此,按照上面税法规定,你应该承担营业税及附加(租金收入的5.5%)、房产税(租金收入的12%)、印花税(租金收入的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的2.45%)。 河道维修费、物价调节基金征收范围是:凡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你自己经营,需要交纳,如果不经营,只是收取租金,应该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