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间工资和租金一,公司有部分人员是从总公司调过来的如果劳动关
一,公司有部分人员是从总公司调过来的 如果劳动关系已经转入新成立的公司。但新公司还在筹备阶段 社保是否要交,如果交, 使用新会计制度 员工工资,等进入什么科目 1支付工资时 借 应付职工薪酬 贷 应交税费 贷 其他应付款--养老 医疗 失业保险(代扣职工应交纳部分) 2月末工资分配 借 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 应付工资 3公司负担部分,提取劳动保险时 借 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金(养老 医疗 失业保险) 4缴纳劳动保险时 借 其他应付款--养老 医疗 失业保险(单位+代扣个人应缴
1、新公司筹建期间,单位还没有办理社保登记,从总公司调过来人员的社保,可以暂时由总公司代缴,待新公司社保登记办好后,再将那部分人员的社保关系转入新公司。 (1)总公司代缴的社保可以计入“其他应收款--新公司”。 (2)个人负担部分,在支付工资时,新公司代扣,计入“其他应付款--总公司代缴社保”。即: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代缴社保 贷:现金 (3)单位办好社保登记后,支付总公司代缴的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或劳动保险费(单位负担) 借:其他应付款--总公司代缴社保 贷:现金等 2、筹备期间 公司为调过来的员工提供住宿支出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009-07-11 12:18 补充问题 工资发放部分处理对吗?! 筹建期间发生的工资,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代缴社保 贷: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