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
《》第七条明确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颁发日即领照日期,与签发日期有何不同? 工商核准日=签发日? 营业执照上公司成立日期为核准日。 以实际领取营业执照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合法吗? 谢谢
《公司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颁发日即领照日期,与签发日期有何不同? ===================================== 签发日期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签发日。 ================================== 工商核准日=签发日? 核准日是指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有着本质的不同。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第十八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 营业执照上公司成立日期为核准日。 以实际领取营业执照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合法吗? 既不是以营业执照上公司成立日期为核准日,也不是实际领取营业执照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而是以营业执照上的签发日为公司成立日,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