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共同债务难题!一对夫妻领了结婚证半年多,但是由于各种原
一对领了结婚证半年多,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举办婚礼. 丈夫说是因为女方家里态度不好,因为男方家里已经出了新房,所以要妻子拿些钱来买高档电器哄哄公婆. 娘家实在没有钱,于是妻子向外地亲戚借了8万块钱,亲戚把钱电汇到丈夫的储蓄卡里,丈夫答应交给公婆买东西. 因为已是合法夫妻,妻子自己给亲戚打了借条,没有要求丈夫给自己写收条.事实上丈夫并没有把这钱交给自己的父母,而且最近却突然提出要离婚,并不承认收过这笔钱. 亲戚家的借条是女方亲笔签的,钱是电汇到男方的银行户头上,有银行的票据,可以证明这8万块属于
真是佩服楼上的. 我认为这八万元是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因为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你借了钱并将它用于家庭生活上.但是你要保留好票据.你可以要求法院去查是他取走了这笔款. 如果法院判为共同债务,当然可以要求用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返还,用其它的共同财产偿还,比如房产折价什么的.同时因为你现在没有工作,还应该要求一定的扶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只是操作起来会有一些难度. 能不能让你亲戚到本地来以要求你老公返还不当得利的理由起诉呢? 谁起诉都无所谓,你可以提起反诉的. 他法院有人又怎样,难道可以把明显的事实颠倒黑白吗?法院的人够胆这么判,你就去法院闹,但是一定要在二审之前去闹,法律是神圣的,但法院的人不是,有人不按法律办事,我们也就不按常理出牌.再说法院的人也是要收钱才肯办事的,别听他吓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