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发放等的问题请教各位老师几个问题:1、公司应付员工的工资
请教各位老师几个问题: 1、公司应付员工的工资计提进入了“管理费用”,如该工资未实际发放,而是转作了公司对员工的借款,分录如下:借:应付工资 贷:其它应付款,请问该工资是否视同已发放,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是否要申报?如果不可以视同发放,通过“现金”科目过度一下呢?即: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借:现金 贷:其它应付款。 2、每月工资都是隔月发放,然后在发放月分配计入成本费用,这样到12月份成本中就少计了一个月工资,是否需要计提?如计提后仍在次年1月发放,是否该计提工资不能在本年税前扣除?
请教各位老师几个问题: 1、公司应付员工的工资计提进入了“管理费用”,如该工资未实际发放,而是转作了公司对员工的借款,分录如下:借:应付工资 贷:其它应付款,请问该工资是否视同已发放,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是否要申报?如果不可以视同发放,通过“现金”科目过度一下呢?即: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借:现金 贷:其它应付款。 答:朋友,转入其他应付款,公司实际上并没有支付现金,是不能在企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个人所得税也不需要申报. 2、每月工资都是隔月发放,然后在发放月分配计入成本费用,这样到12月份成本中就少计了一个月工资,是否需要计提?如计提后仍在次年1月发放,是否该计提工资不能在本年税前扣除? 答:朋友,建议你们将工资制度改变,本月发放上月工资并按照本月工资发放.这样,就不存在你说的问题了. 同时,按照原来的工资制度,你应该计提的,但是由于没有实际发放,因此,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3、我公司未使用新制度中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仍使用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工资、福利、劳动费,是否可以? 答:如果你公司未采用新准则,完全可以. 4、公司购买的员工工作服以及乒乓球台(业余活动用)分别可以从哪个科目列支? 答:符合税法规定的劳动保护费计入制造费用-劳务保护费,可以在税前扣除.不符合的劳动保护费条件的,应该通过分别计入成本费用并不得在税前扣除. 乒乓球台(业余活动用)属于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你应该计入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作为福利费列支. 借:应付福利费 贷:累计折旧 5、购买的1500元的打印机和900元的冷柜均计入了“管理费用-办公费”,是否一定要计入“固定资产”? 答:朋友,可以不计入固定资产.但是计入管理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因此,建议你计入固定资产,并按照税法规定的年限计提折旧,这样折旧费可以在税前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