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地占用我镇由于重新规划电线,塔形电线杆建在我家地里,赔偿只
我镇由于重新规划电线,塔形电线杆建在我家地里,赔偿只有500元/亩。幼苗不予赔偿,影响正常耕种。请问国家有关规定是怎样的呢?仅此而已吗?
这应该是高压线塔建设, 有两种补偿: 一是,按该塔基的实际占地面积给予的永久补偿。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以该地前三年平均产值计算。地上的果树按株计算,以当地政府制订的征地补偿的地上物补偿标准(一般也就是五元左右1株)。因为已经永久占用,不存影响耕种,就是因为不能种了,才有以上补偿的。所以,“影响耕种”不能敖这个补偿。 二是,施工临时用地的补偿。这没有土地补偿,只对施工车辆要经过的路线和施工作业现场被损坏的地上物,例如你说的果树苗,按实际损坏的株数给予赔偿。可以先估算一下有多少株,按估数先行赔偿。此后发现新增损失可另行赔偿。如果是庄稼,可按收成损失计算。 以上补偿可由村委会协调,由施工单位与农民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