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我是一个国家干部,现在在湖南省邵东县开发区上
我是一个国家干部,现在在湖南省邵东县开发区上班,现年34岁.老婆是一名下岗工人,我们结婚已十年,现膝下无子女,看到灾区的情况,远在千里之外的我很想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领养一个0~3岁的小孩子,我相信我一定能把小孩带大成人,给他(她)良好的.
你好! 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愿你一生平安! 办理收养地震孤儿手续需提供的证明: 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精神病和传染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告的证明; 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 由于涉及到领养法的方方面面的问题,还请周全考虑下实际情况或向相关机构、部门询问。 因为涉及到领养法的问题,所以请咨询红十字会或者孤儿院。 领养咨询热线电话: 四川省民政厅收养咨询热线:(028)84423064、84423065 民政部中国收养中心联系电话:(010)65545199;传真:65548811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热线电话:(010)65139999 以下网站正在报名登记领养地震孤儿。